一、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后勤服务劳务外包项目(下称“项目”)。
(二)项目服务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东12号。
(三)项目服务期限: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共12个月),具体以合同起始日期为准。
(四)项目要求:在项目服务期间,服务供应商提供优质的保安服务,在约定地点完成年度保安工作任务。
(五)项目最高限价:项目报价最高限价为60000元。
二、项目概况
根据后勤服务劳务工作量测算,需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保安人员1名。
三、结算方式
本项目资金结算方式及其他具体细节条款在双方签订合同内商定,首期服务款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90%,2022年10月根据供应商服务情况支付尾款。
四、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服务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信誉。
(二)服务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
(三)服务供应商必须有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第三方服务的经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法人)参加采购活动。
五、评分办法及标准
由我局内部询价小组按照评分标准打分,从综合得分超过60分的响应单位中选取最高得分单位作为我局的中选供应商。
具体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10分)
评定内容:根据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分,具体得分为:最低报价/各人投标报价*10。
(二)商务部分(40分)
评定内容:(1)根据投标人资产背景、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公司荣誉资质等综合实力进行综合比较。(2)根据投标人近两年内同类项目经验、合作成效进行综合比较打分。
(三)技术部分(50分)
评定内容:(1)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总体理解进行评分。(2)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六、确定中选供应商
采购方内部询价小组将根据本公告第五项评定办法及标准确定中选服务方。
七、递交报价的相关材料、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报价时请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项目报价明细表;
3.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相关佐证材料;
4.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密封报送且密封处加盖公章。
(二)递交报价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东12号)。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0-6631987。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