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障政策宣传的覆盖面,提高新会区群众对医疗保障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民覆盖,实现“全民参保,共创美好”的目标,拟以向社会公开招标供应商的形式,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参保发动、医疗保障政策及宣传贯彻条例、维护基金安全等线下集中宣传活动。
一、服务内容和要求
通过开展进社区、进乡镇、进校园宣传活动的方式在新会辖区范围内进行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参保发动、打击欺诈骗保等宣传。
二、服务期限
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此次项目费用最高限额为10万元,包括服务费、宣传资料印刷费、相关宣传用品制作费等。最终购买服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项目结算方式:本项目资金结算方式及其他具体细节条款在双方签订合同内商定,首期服务款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90%,2022年10月根据供应商服务情况支付尾款。
四、服务商资质及资格要求
(一)需在新会区民政部门注册认可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并且登记的业务范围中要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以及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至少配备2名全职持证社工;
(三)具有在新会区开展社区宣传活动的经验。
五、服务要求
(一)在新会区主城区开展2场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二)开展进社区、进乡镇、进校园宣传医保政策活动,其中覆盖范围为乡镇全覆盖、社区不少于20个,学校不少4个;
(三)活动所需的小礼品包括小风扇、纸巾、购物袋等,由甲方设计,乙方联系厂家制作;
(四)派发的宣传资料包括宣传小册子、宣传折页等,由甲方提供内容,乙方联系印刷公司印刷;
(五)两场集中宣传活动需提供计划书、新闻稿、总结文书等资料,每次活动的照片、满意度和知晓率调查问卷回执等。
六、评分办法及标准
由我局内部询价小组按照评分标准打分,从综合得分超过60分的响应单位中选取最高得分单位作为我局的中选宣传服务单位。
具体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10分)
评定内容:根据投标人的实际投标报价进行评分,具体得分为:最低报价/各人投标报价*10。
(二)商务部分(40分)
评定内容:(1)根据投标人资产背景、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公司荣誉资质等综合实力进行综合比较。(2)根据投标人近两年内同类项目经验、合作成效进行综合比较打分。
(三)技术部分(50分)
评定内容:(1)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总体理解进行评分。(2)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七、确定中选服务方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提升群众满意度,避免只唯价格论,采购方内部询价小组将根据本公告第六项评定办法及标准确定中选服务方。
八、递交报价的相关材料、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报价时请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项目报价明细表;
3.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相关佐证材料;
4.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密封报送且密封处加盖公章。
(二)递交报价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东12号)。
九、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任何有关采购方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不得超过采购方委托的服务范围。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已支付费用: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考核或抽查;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6631987。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