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打击欺诈骗保宣传项目
二、实施时间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三、购买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
在蓬江区写字楼、公寓、综合体及小区的电梯梯内LED屏播放宣传广告,覆盖不少于130个小区,发布电梯台数不少于940台,播放视频15秒,每台电梯播放次数不低于150次/天。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根据购买方提出的思路对画面进行编排,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向购买方提交审核。
2.制作以“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宣传广告。由供应商制作相应的宣传广告并按照购买方的要求进行修改,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向购买方提交成片审核。
3.宣传广告须在蓬江区范围内的写字楼、公寓、综合体及小区电梯梯内LED屏播放,服务结束后供应商应向购买方提供播放情况报告及有关照片。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日当天。以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
(五)具有运营、维护电梯梯内梯外LED屏的媒体平台。
五、项目投标最高限价
此次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3.5万元,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项目合同款支付方式
项目合同采用分期支付的办法。
(一)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购买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90%项目首期款;
(二)项目验收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购买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项目尾款。
七、提供材料
投标供应商根据资质要求和评分标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标供应商资质情况;
(二)投标报价单;
(三)本项目的响应文件;
(四)拟安排的服务团队成员资质情况、专业方向、取得的成果或荣誉、同类项目经验等材料;
(五)符合本次项目服务内容的计划方案;
(六)项目合同草案;
(七)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投标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八、违约责任
中标供应商存在以下违约行为,购买方有权终止项目合同并索赔全部项目支付资金:
(一)不接受购买方监管的;
(二)服务质量不合格,包括超时未完成服务、服务内容及范围未达到合同要求;
(三)发生服务对象对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投诉的;
(四)工作评估不合格。
九、购买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2号楼313室
联 系 人:杨美霞
联系电话:0750-3992995
十、公告时间
有效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4月14日(3个工作日),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附件:购买服务评分表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
2022年4月12日
附件
购买服务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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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