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象申请医疗救助,现将有关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提供事实依据和有效证明材料,可直接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反馈。
公示时间: 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5日(公示期为5日)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举报电话:0750-6631997
邮箱:jmxhybj@163.com
序号
拟救助对象
姓名
家庭所在村(居)
家庭人数
拟救助对象类型
拟救助
金额
1
李朴锐
会城街道七堡
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28922.61
2
刘保棋
双水镇朱村
3
46364.78
陈秀红
沙堆镇沙西
15748.12
4
李炳超
司前镇昆仑
21155.84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