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后勤服务劳务外包项目(下称“项目”)。
(二)项目服务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东12号。
(三)项目服务期限: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共12个月),具体以合同起始日期为准。
(四)项目要求:在项目服务期间,服务供应商提供优质的保安服务,在约定地点完成年度保安工作任务。
(五)项目最高限价:项目报价最高限价为60000元。
二、项目概况
根据后勤服务劳务工作量测算,需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保安人员1名。
三、结算方式
本项目资金结算方式及其他具体细节条款在双方签订合同内商定。
四、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服务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信誉。
(二)服务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
(三)服务供应商必须有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第三方服务的经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法人)参加采购活动。
五、递交报价的相关材料、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报价时请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项目报价明细表;
3.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相关佐证材料;
4.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密封报送且密封处加盖公章。
(二)递交报价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东12号)。
六、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0-6631987。
附件: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后勤服务劳务外包项目采购综合评审表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