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医保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医保发〔2022〕2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江海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在江海区的落地工作,我局组织对江海区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试点的定点药店进行了资料评审和现场考核。拟将以下药店纳入江海区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试点定点零售药店,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6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0-3838986
特此公告。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