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江门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江门市医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医保局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市医保局聚焦优化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主动公开医保政策和便民措施。门户网站建设方面,全年累计在局政府网站发布信息779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11条;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方面,围绕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异地就医备案、落实生育支持措施等热点话题,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共264篇,阅读量突破115万人次,其中9篇阅读量过万,1篇阅读量超20万,同步经营今日头条号;媒体宣传工作方面,与南方日报、江门日报和江门广播电视台等权威主流媒体合作,深入解读医保政策。积极参与江门市电台《民生热线》节目,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效增强医保政策的社会关注度。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共收到公开申请4宗,上一年度结转公开申请0宗。其中部分公开1宗,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原因无法提供1宗,因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原因无法提供2宗。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规范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监测和检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对网站栏目更新情况、网站链接、错敏词等方面进行自查整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江门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等4份规范性文件,已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制定、审查、公布、备案;认真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要求,采取网上征集意见等方式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9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和运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提升网站功能和服务水平;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落实安全监测机制,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健全网站内容定期排查机制,确保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安全。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服务效能,畅通监督渠道。2024年度12345政务热线工单5919件,其中咨询类4779件,投诉举报类760件,求助类258件,意见建议类117件,其他事项类5件,办结率100%;2024年8月上线局长信箱,收集群众来信9件,均已办理完结。二是以健全制度保障,确保信息安全。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和文件属性界定等工作,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4年,市医保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仍存在待改进之处,主要问题在于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化管理需加强,政策解读发布内容不够丰富和深入,对重大决策草案进行解读说明不够及时。
接下来,市医保局将深化对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学习和理解,不断优化信息公开的形式与内容,确保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同时,加大对局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力度,对发布内容进行实时审查,迅速处理失效链接等问题,加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和易懂性,方便群众理解,切实规范管理、高效便民,努力把政府网站真正办成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重要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