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医养结合补充保险实施方案》(江医保发〔2024〕62号)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提升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满足基本医疗保障参保人员多元化健康保障需求,在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江门金融监管分局等部门共同指导下,2027年度“邑康保”产品优化升级,责任一、责任二新增连续无赔付参保人员理赔优待,责任三特定自费药品目录持续扩容,责任四起付标准由4万元降至3万元,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宽(详情可关注“邑康保”微信公众号)。为推动“邑康保”项目更好惠及广大市民,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7年度“邑康保”参保对象范围为江门市全体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及符合条件的外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鼓励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保人自愿投保,增强个人抵御疾病经济风险的能力,增加多一层医疗保障。
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用人单位将“邑康保”纳入集体成员和员工福利体系,按规定为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投保“邑康保”;鼓励各级工会、妇联、残联及各类社团组织发动相关群体积极投保;鼓励职工、在校学生、未就业城乡居民以及困难群体积极参保。
三、各镇(街)、市有关单位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协助宣传“邑康保”的产品服务和惠民特色,进一步提高市民知晓度。
四、用人单位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购买“邑康保”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五、江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为本人及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购买“邑康保”。
2027年度“邑康保”集中投保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至12月31日,待遇保障期为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诚邀您关注支持,共创健康未来。衷心祝愿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附件:2027年度江门市医养结合补充保险“邑康保”参保指南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门监管分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江门市总工会 江门市妇女联合会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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