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对江门新会济康医院进行立案调查,并于同年12月以该医院涉嫌欺诈骗保,将案件移送至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立案审查。2025年3月12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2025年4月,经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调查核实,江门新会济康医院存在串换项目、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及虚构医药服务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433300.01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及《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2024年版)的有关规定,责令江门新会济康医院改正违规行为,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33300.01元,处行政罚款300909元,并对其作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处理。目前,该医院已按规定退回医保违规金额和缴纳罚款,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已按规定解除其医保服务协议。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