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琳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第十四届江门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提案(第2025021号)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民生领域补短板的重要制度安排。2016年以来,国家统一部署开展长护险制度试点工作,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制度效能充分显现。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要求,同时,国家医疗保障局也相继出台了长护险系列文件,要求各地积极谋划,扎实稳妥启动改革。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指示要求,我局积极谋划,主动作为,通过到试点城市调研学习、成立长护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科学测算并组织课题研究等措施,有序推动我市长护险制度建设工作。
一、关于完善制度设计,加快统筹建立本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为科学规划我市长护险制度设计,我局由局主要领导带队,赴国家长护险首批试点城市之一的扬州市开展调研学习,与华南农业大学合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有效提高数据测算准确性和制度设计科学性。目前,我局按照国家及省相关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已着手开展本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系统性研究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全力推动制度顶层规划。
(一)加速制度构建进程。在充分吸收各地实践经验基础上,加快编制《江门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探索建立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形成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等多元筹资渠道,落实退休人员个人缴费责任,科学合理设定长护险支付范围和待遇标准,以保障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
(二)健全运行监管机制。贯彻执行国家局完善配套的经办规程、定点长护机构管理办法以及失能评估标准,明确医保、民政、财政、卫健等部门的协同职责,确保制度高效稳健运行。
(三)强化可持续机制。在制度设计中着重融入长期精算平衡和动态调整原则,明确定期评估与调整机制,保障制度长期健康稳定。
二、关于分步稳妥推进制度建设的建议
你们提出的“分步实施、多元筹资”路径符合我市现实情况和发展需要。据统计,2024年,全市职工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约15个月,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不足10个月,从基金结余情况来看,职工医保基金累计结余相对充足,可为长护险启动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一)科学论证,分布实施。此前已启动对我市医保基金收支状况、老龄化趋势及失能人群规模的深度调研和科学测算工作,为合理确定保障范围与待遇水平提供数据支撑。根据省有关指导意见,长护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征收,结合我市人口结构和老龄化程度,拟暂定我市长护险覆盖对象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后续将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和保障需求等因素,逐步将覆盖范围扩大到居民医保参保人。
(二)构建可持续多元筹资体系。积极研究建立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核心、财政补助为重要补充,并探索引入社会捐助(如福彩公益金)、慈善资金等多渠道参与的筹资机制。严格执行独立建账、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管理要求,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指导意见,我市长护险基金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长护险基金将实行市级统收统支管理模式,资金统筹使用,并纳入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列账。
三、关于完善规范相关配套措施的建议
你们提出的“健全机制,完善标准”的要求是制度成功的关键支撑。在过去两年多时间,国家医保局按照“1+17”的工作部署,快马加鞭补足配套文件,相继出台了包括长护险经办规程、护理服务机构和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等多个政策文件,从国家层面明确了统一的管理规范及服务标准,为出台“1”的顶层设计政策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激发服务主体活力。将发布相关指引,鼓励支持满足条件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区及居家服务机构积极申请成为长护险协议定点单位。
(二)坚持标准化与规范引领。严格依据国家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认定政策、定点长护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出台细化我市管理细则,重点涵盖服务质量要求、服务协议内容、护理人员资质等规范内容。
(三)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和费用控制激励约束机制,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使用情况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系,压实基金使用主体责任,规范安全有效使用基金,积极探索引入多种智能化、无感化新技术手段,强化事前防控和事中发现,提升监管实效,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四、关于加强经办队伍配备建设的建议
长护险是民生工程,想要确保长护险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必须高度重视经办队伍的配备与建设。同时,加大对高质量护理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力度,通过提升薪酬待遇、优化工作环境、完善职业发展路径等措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长护险照护队伍。
(一)增强经办服务能力。加大对长护险经办人力和技术的投入,积极推行“政府主导+商保参与”的联合经办模式,提高经办能力与服务效率。加强对现有经办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确保能够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
(二)强化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协同教育、卫健、人社部门完善“学历教育+职业培训”融合的护理人才培养机制,支持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江门市新会技师学院发展老年护理、中医康复保健、康复技术、健康服务管理等专业,为我市老年护理康复培养大批专业人才。近日,我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公布广东省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推动落实相关职业培训工作。
(三)促进人才就业及职业发展。协同人社、民政部门探索建立长护险护理服务人才库,对培训合格、取得相关技能证书的人员进行登记管理,为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提供人才推荐服务,促进人岗精准匹配。全面落实长期护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敦促各协议服务机构优先聘任持证人员,推动建立完善的基于技能等级的薪酬激励制度,提高长期护理工作的社会认同度与从业吸引力。
五、关于营造推进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的建议
在推动建立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过程中,我局将加大宣传普及力度,提升群众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知晓度,增强群众对长护险制度的认同度与获得感,同时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加强风险隐患监测,努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确保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平稳有序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跨部门协同。2025年4月,我局正式成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提高组织保障,我局积极与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作,为制定长护险实施方案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持;积极参与政协、民政、金融监管等单位开展关于医养结合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以及促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等相关工作,
(二)提升社会认知度与接受度。我局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对长护险实施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提高社会群众对制度建立的支持和关注。在启动初期制定专项宣传计划,通过政策宣讲进社区、公益视频投放、重点人群科普手册等多形式开展立体宣传,确保政策内容“看得懂、信得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江门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1日
(联系人:周杨,联系电话:0750-3992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