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贷款置换暂行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2年5月31日有效期届满。《贷款置换暂行办法》对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但是,随着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和自主核算工作的开展,部分条款已不具备操作性,因此拟对《贷款置换暂行办法》进行修订。我中心起草了《贷款置换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月28日至2月10日。
二、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留下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三、联系电话:3829808,传真:3829891,电子邮箱:gjjdkb@jiangmen .gov.cn,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二楼。
附件: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