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江房金字〔2018〕75号,以下简称《提取管理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2023年8月31日有效期届满。《提取管理办法》对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但是,随着线上业务的开展和数据共享范围的扩大,提取材料可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可进一步优化,因此,拟对《提取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我中心起草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2月8日至2月16日。
二、公开征求意见方式: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留下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三、联系电话(传真):3829806,电子邮箱:gjjgjb@jiangmen.gov.cn,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二楼
特此公告。
附件: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