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2023年8月31日有效期届满。《管理办法》对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江府办〔2022〕2号),结合我市实际,我中心拟对即将到期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2月5日。
二、公开征求意见方式: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留下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三、联系人:邱曼琦,联系电话(传真):3829806,电子邮箱:gjjgjb@jiangmen.gov.cn,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二楼
附件: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