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4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一、审批《江门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指导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指导计划》;二、审议《江门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三、审议《江门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四、审议《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送审稿)》;五、审议《江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存放管理规定(送审稿)》;六、审议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事宜;七、审议取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代办住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资格事宜;八、审议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开展信用卡业务事宜。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代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4个内设机构,6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6人,其中,在编55人,非在编3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1007家,净增单位289家;新开户人数8.45万人,净增人数0.71万人;实缴单位8718家,实缴人数55.74万人,缴存额80.3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43%、1.29%、3.90%。2025年末,缴存总额893.3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88%;缴存余额205.90亿元,同比增长11.2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
(二)提取:2025年,26.05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59.50亿元,同比下降3.6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4.06%,比上年减少5.80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687.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4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5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0万笔12.6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54.15%、44.96%(剔除2024年贴息贷款置换因素影响,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同比实际分别下降2.45%、增长10.14%)。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8.12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71万笔338.51亿元,贷款余额155.5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38%、增加3.88%、下降3.4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5.53%,比上年末减少11.47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9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444笔1.82亿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3.47亿元,异地贷款余额18.94亿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没有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0.83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4140笔15.05亿元,累计贴息0.35亿元。
(四)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3.55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7.00亿元,1年以上定期32.08亿元,其他(协定存款)14.46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52090.43万元,同比下降3.12%。其中,存款利息5940.7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6149.6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33532.08万元,同比增长4.52%。其中,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29376.95万元,归集手续费1864.7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289.55万元,其他0.8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8558.35万元,同比下降14.43%。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0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323.56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234.79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221.6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901.45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100.2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8014.8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2073.28万元,同比下降1.77%。其中,人员经费1504.79万元,公用经费91.59万元,专项经费476.9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872.96万元,不良率0.1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100.2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69.87%,非企业单位占30.13%。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87.76%,非企业单位占12.24%。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2.6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2.01%,租赁住房占5.83%,老旧小区改造占0.1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0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1%,出境定居占0.06%,其他占6.30%。
(三)贷款业务
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34.13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8.40%,比上年末减少0.23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89.36%,购买二手房占10.64%。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9.05%,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0.44%,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51%。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9.29%,30岁-40岁(含)占37.15%,40岁-50岁(含)占11.39%,50岁以上占2.1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7.39%,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61%。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5.44%,比上年减少15.6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一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含租赁保障性住房),通过推行租房提取直付、缩短提取间隔至3个月及推出“一次申请、自动划转”等服务优化,2025年共74663名职工提取3.47亿元用于租房,笔数与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8.34%和29.74%。二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2025年共6525名职工提取5.78亿元用于首付款;同时取消直系亲属购房提取面积限制,政策优化后,全年共861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8213.71万元,进一步释放家庭住房消费潜力。三是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2025年共156名职工提取金额615.62万元用于加装及更新电梯,笔数与金额同比分别增长38.05%和20.07%。四是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2025年共发放256笔15757.7万元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笔数与金额同比分别增长0.79和21.55%。
(二)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5年,取消华夏银行江门分行代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资格;新增华润银行江门分行代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资格。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2025年2月13日,印发《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有所放宽,借款申请人的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这意味着女性借款人最长可贷款至63岁,男性最长可贷款至68岁。
2025年3月24日,印发《关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2025年5月8日,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2025年6月30日,印发《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四大方面优化,惠及购房、租房、加装电梯等多类需求群体。
2025年7月31日,印发《关于江门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的通知》,明确我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50元,上限为27091元。
2025年8月26日,印发《关于阶段性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202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阶段性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2025年11月26日,印发《关于恢复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公告》,我市自2025年12月1日起,恢复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2025年12月19日,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提高贷款额度政策等事项的通知》,将《关于阶段性提高购买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和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江房金字〔2024〕27号)及《关于阶段性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江房金字〔2025〕23号)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服务提升行动,持续打造“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品牌,通过深入企业、楼盘宣讲,联合媒体发布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全年组织政策宣讲71场;通过各类平台发布推文、新闻稿超百篇,有效提升了政策知晓度。二是推出“秒批秒办”服务,通过流程再造与数据核验,实现租房提取“智能审批、快速到账”。该模式已覆盖退休提取、终止按月提取还贷等高频业务,全年线上“秒批秒办”业务超12万人次。三是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联合多部门优化“公积金贷款一件事”流程,推动“一网通办”。2025年发放“一件事”贷款2636笔、11.49亿元。
(五)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一是深化数据共享与应用。强化与民政、不动产、市监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打通壁垒,提升数据核验效率与准确性。深化“政银合作”,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探索数据接口赋能信贷服务,丰富缴存人金融选择。二是推动会计核算数字化。聚焦回单获取慢、人工对账繁等痛点,打通与全部承办银行(19家)的数据链路,实现回单“T+1”电子化同步,覆盖率达100%。显著提升业务效率与风控水平,数字化转型标走在全省前列。此举措被住建部主办的《公积金舆情》作为典型案例引用,在广东建设报、江门日报等媒体分别作了报道。三是推进信息系统信创改造。已于2025年8月再次启动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四是强化数据质量治理。运用电子稽查、数据质检等工具,多维度提升数据质量。五是赋能精准扩面工作。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通知书》自动化生成与电子盖章,提升工作效率与精准度,节约了行政成本。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5年1月,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评为“2024年度先进单位”。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依法受理职工投诉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案件409宗,结案213宗;发出《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341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73宗。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0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