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2022〕16号),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将《关于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的通知》(江房金字〔2022〕5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
特此通知。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1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2022〕16号),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将《关于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的通知》(江房金字〔2022〕5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
特此通知。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