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2年9月24日起,提高职工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职工在我市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一个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5万元,两个人或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2022年9月23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特此通知。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