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为全面推广带装修销售,满足居民改善性购房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2月23日起,提高职工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职工在我市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一个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8万元,两个人或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6万元。2024年2月22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对比表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