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助力“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在江门市就业安居,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2026年度“人才房票”试行工作方案>的通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4月28日至10月31日期间,阶段性提高我市持有“人才房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持有我市“人才房票”的职工购买本市“人才房票”房源库的新建商品房,单职工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两个职工或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2026年4月28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阶段性提高持有“人才房票”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前后对比表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4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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