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进一步深化对“百千万工程”的思想认识,不断提升我市“百千万工程”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准确把握“百千万工程”的政策意图和实施路径,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百千万工程”的强大动力,推动“百千万工程”在江门走深走实。现对江门市“百千万工程”村镇建设管理人员专题培训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
采购方案要求详见附件,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相关要求,于10月13日至10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我局提交投标文件(一份正本;需采用封套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我局将根据递交的投标文件,择优综合评定供应商。
联系人:汪小姐;
联系电话:0750-3831659;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9楼901室。
附件:江门市“百千万工程”村镇建设管理人员专题培训采购方案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1日
江门市“百千万工程”村镇建设管理人员专题培训采购方案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进一步深化对“百千万工程”的思想认识,不断提升我市“百千万工程”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准确把握“百千万工程”的政策意图和实施路径,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百千万工程”的强大动力,助力“百千万工程”村镇建设工作高标准高水平实施。
二、项目服务概况
(一)服务内容
“百千万工程”村镇建设管理人员专题培训4天,采取现场教学和理论教学相结合,其中理论教学8学时。
(二)服务范围
江门市(含各县(市、区))“百千万工程”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合计30人。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交培训实施方案。
2.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的活动要求邀请符合条件的授课人,选择并预定活动场地并布置活动场地。
3.负责培训学员往返培训地点交通安排。
4.在培训期间需安排至少1名工作人员管理现场。
5.培训结束后负责撤场工作和制作培训宣传推文。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并生效后至2025年11月底。
四、采购方式与投标响应资料
本次采购项目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清单和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服务清单,拟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开展公开招标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间为采购方案公告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响应文件纸质材料交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9楼,逾期视为放弃响应。采购人将根据《江门市“百千万工程”村镇建设管理人员专题培训采购服务评审表》对三家及以上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终止采购并调整采购方案后重新采购。(详见附件)
供应商根据采购服务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
(二)服务项目的详细报价;
(三)相关业务优势情况;
(四)相关业绩;
(五)师资力量清单;
(六)营业执照。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属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应按照采购单位需求进行服务,确保具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并依时完成服务和保证服务质量。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供应商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人员培训的资质资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用是完成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含税全包价,低于合同签订培训人次,按实际参加培训人次进行结算(每人次每天结算金额不得高于550元/天/人次);超过合同要求培训人次的,按项目总价包干,不额外付费,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二)本项目采购资金概算为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
项目服务内容价格是根据《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财行〔2017〕48号)第八条综合定额标准550元/人·天执行,550元/人·天*4天*30人=66000元,师资费按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培训期间理论教学8学时,共需师资费4000元。
(三)项目全部完成,采购人开展验收并通过后,根据实际培训人数计算实际应付价款;实际应付价款超过或等于合同价款的,按项目总价包干,采购人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实际应付价款少于合同价款的,以据实结算为原则,采购人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实际应付价款。
供应商向购买采购人申请付款时,需先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资料:相当于采购人付款金额的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供应商合同名称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经办人发起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相关手续审核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发起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因资金审批、财政拨款延迟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时付款,采购人不构成违约。
七、验收方式
供应商合同服务期内完成合同全部服务内容后,并由采购人按照程序对合同规定的具体服务内容事项组织验收。
八、其他事项
(一)本采购需求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二)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保密要求
保证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学员信息(不限于身份证、手机号码、房号)等,无论在服务期间或服务结束后,均予以保密。
(四)修订原则与澄清需求: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每一页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小姐
联系电话:0750-3831659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楼
附件:江门市“百千万工程”村镇建设管理人员专题培训采购方案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