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护传承江门历史文化名城,有效保护和利用侨乡历史文化遗产和资源,延续历史文脉,传承与弘扬优秀地方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市编制了《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江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6—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前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让公众充分了解《规划》内容,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凝聚社会共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为30天,公示期限为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8月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对该材料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材料,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通信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906室(来信请在信封注明: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江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6—2035年)公示稿公示反馈意见)
联系人/联系电话:刘小姐/ 0750-3836173(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电子邮箱:jmszjj@jiangmen.gov.cn
附件: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江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6—2035年)公示稿
江门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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