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坚持自我革命总基调,推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超常规力度举措护航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
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局党组书记、局长江宁进同志坚持党建引领赋能法治建设,组织召开“第一议题”学习2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贯彻落实局务会议学法计划,举行专题学法和集中学法5期,结合具体案例讲专题党课、法治课、廉政课,切实发挥好法治建设带头人和主心骨的作用。
二是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生动实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惠民生办实事,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6个3672套,发放租赁补贴329户,有序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270台,1058个小区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设置充电点1532处、端口约3.65万个,完成26个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提升居民宜居品质。
三是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持刀刃向内不松劲,通过学习教育查摆问题一体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集中整治,梳理主要风险点19条,制定防控措施37条,召开警示教育会11次,以严的作风、实的措施、铁的纪律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长效长治。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要求,将包含行政权力、市政公用服务、中介服务、技术审查等106个事项纳入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实现统一规范管理。力推政府流程再造,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群体租房安居问题,租房提取间隔从6个月缩短至3个月,推出“秒批秒办”服务,审批时间压缩至1-3分钟。
二是持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推进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集成办理,印发推进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实施方案,整合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申请表单和审批流程,编制本地区办事指南,缩短审批时间,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三是持续开展暖企惠企结对帮扶。2025年以来,深入开展建筑业企业暖企活动,指导各县(市、区)对全市406家在库建筑业企业逐一联系服务,目前已累计走访289家建筑业企业,协调解决企业、项目建设遇到的堵点问题,挖潜产值30亿元。新完工结对项目18个,企业实际完成帮扶金额592万元,向省报送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千万工程”项目范例11个,力促培优育强结对帮扶项目。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成功推动《江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调研项目,深入江门四市三区调研、召开多场座谈会,带着问题清单赴江西南昌、九江和福建福州、莆田等地考察学习,形成立法调研报告,为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并冲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注入新动能。
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表,共立项部门规范性文件7份,均按制定计划推进,并结合发布情况在门户网站动态更新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建立局立规项目库(2026-2030),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4项,部门规范性文件19项,着力提升住建行业管理的前瞻性和系统性。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发布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共10项,通过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做实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着力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可执行力。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联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修订印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案件移交操作指引》,进一步理顺快速移交办理的清单范围及查处机制。探索建立镇街综合执法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机构备选名录,共确认入选企业44家,供镇街综合执法办案选用提供技术服务支撑。组织开展住建领域执法协作调研,为新兴领域执法和政府新指定职责的实施提供决策参考。
二是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检查。积极落实“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制度,动态更新行政检查主体,主动公开检查事项和依据,制定并发布《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及标准》,内容包含8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涉企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和115项主要检查标准。聚焦以案促改促治,1-11月共抽查核查全系统执法案件669宗,未发现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违规线索。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普法。2025年以来,全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90台建筑起重机械检测、884台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的实体核验,从源头遏制硬件风险。组织建筑施工领域专家深入项目现场开展指导服务,共指导项目110项次,落实隐患问题闭环处理。检查在建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2171份,移送施工安全违法案件29起,提请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起,移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21宗,已实施行政处罚4宗,严格执法形成有力震慑。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
一是积极发挥行政调解工作优势。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2024年9月26日成立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纠纷调解工作室,截至2025年11月,通过线上线下齐发力的方式,全市共计为176个单位、462名职工成功调解纠纷,为职工追回住房公积金464.31万元。
二是多措并举推进信访法治化。召开全市住建系统融入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并制定相关工作指引,推进矛盾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化解。印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范》,明确分类办理文书模板,推动受理办理规范化法治化。1-11月共收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部门转办交办、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信访事项3161件,已办复3133件,办复率为99.11%,按时办复率100%。
三是多维推进依法履职防控体系。主动公开物业服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领域的举报投诉渠道,筑牢人民监督防线;组织全系统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题辅导、“住建领域涉刑事风险防控”专题讲座等宣讲活动,筑牢思想根基;组织召开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推进会、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系列专业技能培训,筑牢技防根基。1-11月共应对行政复议2宗,均复议维持;行政诉讼2宗,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和维持原判。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实践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例如个别重大安全事故折射出行业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补齐治理短板的能力,进一步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发展的确定性。
二是新兴领域执法协作有待进一步理顺。例如在噪声污染防治方面,市政府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等查处职能划归住建城管部门,但上述部门无相关专业技术力量和资格出具及认定噪声污染监测报告(数据)是否符合噪声正常阈值范围,存在难以实施的困境。
三是数字赋能行业治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原则上不得超过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实施检查”的规定下,这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抓紧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做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提出了新规范新要求新思考。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学以致用,在强化领导干部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思践悟的基础上,还要及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的核心要义有效地转化为本地区、本行业管理的行动方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分析梳理查处职责权限和需要专业技术认定的关键环节,理清本地区本领域在查处噪声污染防治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难点堵点,主动沟通座谈集思广益,探索建立执法协作新机制。
三是坚持数字赋能,推进智慧工地监管平台与省、市相关工作系统对接,实现建筑工地数据互联互通,并结合业务实际与使用反馈,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持续推进平台各功能模块使用,切实发挥平台在项目动态监管中的作用,提升远程监管效能。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4日
(联系人:谭艳雯,联系电话:0750-383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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