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本次为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称市建管中心)宣传物料供应服务资格项目;
(二)本次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供应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及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询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供应商根据需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报价,市建管中心将对供应商投报的价格进行评估,在符合需求的前提下,确定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资格服务供应商;
(二)付款方式:按每季度结算。服务期内供应商完成当前季度宣传物料供应订单后,应在下一季度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建管中心开具发票以及送交有关结算资料进行结清款项。
四、项目具体需求
五、供应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负责本项目需求的宣传物料供应服务;
(二)供应商需为本采购项目配备服务小组,以确保按市建管中心的要求完成供应服务。小组人员包含:联系人员、设计人员和实施人员;
(三)供应商在服务期内供应宣传物料过程中,价格向下变动时,必须按下调后的价格供应;如确实存在市场价格上涨严重情况的,另行议定;
(四)供应商提供报价文件以外的其他宣传物料,物料价应低于同一地区、同期的市场价格;
(五)供应商在接到市建管中心的电话或其它方式订单后,三个工作日内或按市建管中心要求时间完成供应,如市建管中心有急用宣传物料订单,则隔日以最短时间完成供应;
(六)供应商向市建管中心免费提供宣传物料的送货及售后等服务;
(七)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报价单上所列的规格、材料、工艺要求进行制作。如物料未按照要求制作,或其他原因导致物料损坏、脱落或翘角等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在3个工作日内免费重做更换,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市建管中心;
(八)供应商对工作期间所接触的市建管中心有关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擅自公开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资料。
六、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所投报的价格应含设计、制作、安装、运输、装卸、税费等各项费用;
(二)供应商的报价应低于同一地区、同期的市场平均价格,并提供相关价格证明;
(三)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分报价。
七、交货验收及结算
市建管中心按宣传物料供应订单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确认。
八、其它约定事项
市建管中心对采购项目供应商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在服务期内如出现质量投诉超过5例或满意率在80%以下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供应商服务资格,该供应商3年内不得参加市建管中心任何项目。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报价时间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06月25日9:00-10:00到市建管中心4楼410号(江门市蓬江区建达北路6号之2)递交纸质密封报价文件(投报文件详见附件)。
十一、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达北路6号之二
联系人:黄雯
电话:0750-3273855
附件:1.供应文件要求
2.供应报价表
3.服务承诺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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