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公安局综合训练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2.项目代码:2107-440700-04-01-308496
3.建设单位:江门市公安局
4.代建单位: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5.项目概况:(一)原运动场改造,包括挖除并外运现有煤渣跑道及草地足球场土方;新建400米环形塑胶跑道、人造草足球场及球场灯光;(二)翻新改造足球场主席看台;(三)新建球场室外停车场(含遮阳棚);(四)翻新维修原有网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排球场等。项目估算总投资1331万元。
二、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施工招标代理服务(采用“评定分离”模式)。
2.服务期限:确认中选至完成本项目全部招标代理工作为止。
3.最高限价暂定金额:人民币69952元。(最终以财政部门核定的最高限价为准)
4.下浮率报价范围:20%下浮率至30%下浮率。
5.金额说明:本项目招标代理费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进行,合同暂定价为69952元×(1-中选下浮率)元,具体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工程招标服务类型的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乘以(1-中选下浮率)计算。
三、选取方式
一次报价竞价选取。在本次采购公告设定的下浮率报价范围内,由已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报价文件进行竞价。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后,市建管中心在选取现场当众开启报价文件,宣读各参选单位的报价,以最高下浮率的参选单位作为中选机构。若出价达到最高下浮率的招标代理机构达到2家或以上,将从这批招标代理机构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抽取1家作为中选机构。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2.参选单位必须是市建管中心直接委托服务单位库已登记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
3.参选单位必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4.参选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10时00分
2.提交地点: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5楼1号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达北路6号之2)
3.开启时间:2021年12月29日10时00分
4.开启地点: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5楼1号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达北路6号之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选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参选文件送达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逾期提交的参选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将不被接受。参选文件包括:
(1)参选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参选单位,提供信用信息报告(以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报价表。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报价表须为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参选单位的合格与否,将由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决定。
2.参选单位应按照《报价表(格式)》的要求制作“报价信封”并独立封装。
3.参选单位如因违反市建管中心管理规定的,除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完成工作内容外,还须无条件接受市建管中心相关规定的处罚,若触范法律法规的,将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市建管中心直接委托服务单位库内招标代理机构放弃竞选的,须在2021年12月28日12时00分前书面报市建管中心批准同意,否则将按照《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直接委托服务单位清出暂行规定》处理。联系人:林工、徐工,联系电话:0750-3273842、0750-3887983,邮箱:jmszftzgcjsglzx@jiangmen.gov.cn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0750-3273842
地址: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5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