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江侨路(原北环路(江沙路-江门大道))改造工程对110kV群阳线电缆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已获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投资〔2016〕87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江侨路(原北环路(江沙路-江门大道))改造工程对110kV群阳线电缆迁改工程 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门市
2.2 项目概况:
2.2.1新建线路
本工程新建架空线路长约1×0.18km,新建双回路电缆终端钢管杆1基,杆塔呼高为24m。新建导线采用JL/LB1A-240/3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一根24芯OPGW光缆和一根48芯OPGW光缆。
本工程新建电缆线路自新建终端钢管杆至绿岛商城西侧接头工井,全长约1×1.32km。新建电缆型号选用YJLW03-Z-64/110-1×800型交联聚乙烯皱纹铝包防水层(含纵向阻水层)HDPE加退灭虫护套电力电缆。电缆通道采用3根管道光缆,分别为24芯、48芯、64芯。涉及电力管廊土建部分建设由其他单位负责,不在本期迁改工程规模中。
2.2.2原线路拆除
拆除110kV群阳线#3-#7 塔段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0.90km,拆除110kV群阳线#4-#7钢管杆;拆除110kV群阳线#7-110kV群阳线江沙路西侧电缆中间接头井段电缆路径,拆除路径长约1×0.62km。拆除线路段导线为LGJ-240钢芯铝绞线,地线为1根JLB40-80地线和1根48芯OPGW光缆,电缆型号为FY-YJLW03-Z-64/110/1*500mm2,管道光缆型号为GYFTY-24。
2.2.3项目投资:招标费用总额586.6733万元,其中:设计费约为人民币23.1733万元、工程施工费约为人民币563.5万元。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合同各项工程项目的施工,本工程主要完成架空线路改造和利用该电力管廊进行电缆和通信光缆敷设,涉及电缆管沟型式选择、电缆工井、电缆的支持与固定、电缆盖板加固、接地电阻要求、防火措施等,电缆土建部分不包含在本工程中,即不包括电力管廊建设。本工程所涉及的报建、征地、青赔及沿线有冲突的相关管线迁改等手续及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
招标内容: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2.4 计划工期:设计工期:35日历天(含报批时间,并完成供电部门通过审批)。
施工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提供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需提供);
3.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许可;
3.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职称并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5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按规定获得延期注册成功的临时建造师),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注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执行);
3.6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3.7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8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要求,凡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9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3.10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此前(从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计)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详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5月8日印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本证明开标时提交,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投标人于北京时间(下同)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负责人证件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资信档案或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诚信备案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或书面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宏达路9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088838583
日期: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