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自然资〔2023〕818 号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新会区三江镇良德冲村车步围、临步村物流场(土名)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批复
新会区人民政府:
《关于新会区三江镇良德冲村车步围、临步村物流场(土名)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请示》(新自然资〔2023〕573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第十七条及广东省“三旧”改造有关政策,经江门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对三江镇良德冲经济联合社、三江镇良德冲村第七经济合作社、三江镇临步村第二经济合作社位于三江镇良德冲村车步围(土名)、三江镇临步村物流场(土名)改造项目范围内的4.2773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
二、请你区人民政府按照省“三旧”改造政策要求供应土地,并组织改造主体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该宗用地在城镇总体规划中主要安排为二类工业用地,在村庄规划中主要安排为生产仓储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上述规划安排相符合。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