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人才岛科创示范基地项目(一期)—科创平台示范产业园项目涉及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批复的通知
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江门人才岛科创示范基地项目(一期)—科创平台示范产业园项目涉及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人才岛科创示范基地项目(一期)—科创平台示范产业园项目涉及国有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128号)转发给你局,请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并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你局严格按照省和市有关“三旧”改造的政策要求供应和使用土地。
二、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应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