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自然资源局、“三旧”改造主管部门:
为稳步有序推进我市市区“三旧”改造工作,规范“三旧”改造项目审批程序,根据省、市有关“三旧”改造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江门市市区“三旧”改造项目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直向我局反映。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