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从 2007年7月开始,进展顺利,到目前为止,已完成绝大部分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完成农村土地调查建库工作。成果经过部、省多次核查和修改,最终结果已上报国土资源部进行核定;
二、已完成城镇地类统计工作。该成果已与农村土地调查成果进行衔接;
三、已完成基本农田上图工作。该成果经省厅审核后与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进行叠加,形成我市各市、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目前已上报国土资源部待审核确认。经部确认后需进行市级数据建库及分幅处理,并最终汇总成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
四、已完成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开发园区用地四项专项用地调查任务。
五、已完成“批而未用”土地的核查上报工作,经部、省审核的“批而未用”土地为8741亩(指具有效批文,现状未平土保持原地类的土地)。实际我市存量土地为98662亩(报政府数据,含“批而未用”及已平土实际未建设的土地),详见下表:
二调中“批而未用“土地及存量土地情况统计表
单位:亩
单 位 | 原报省国土厅批而未用土地 | 经省国土厅核查后流向 | 原上报市政府的存量土地(含批而未用及已平土未建两部分土地) | ||
批而未用土地 | 已建建设用地 (含已平土未建及已建两部分) | 转为其他 地类土地 | |||
蓬江区 | 31600 | 1501 | 24072 | 1718 | 25573 |
江海区 | 10900 | 365 | 7636 | 2899 | 9726 |
新会区 | 28300 | 1563 | 11848 | 4659 | 13411 |
台山市 | 47500 | 1404 | 8722 | 31096 | 10126 |
开平市 | 29700 | 1749 | 14372 | 0 | 16121 |
恩平市 | 2500 | 89 | 716 | 0 | 805 |
鹤山市 | 17200 | 2070 | 20830 | 3425 | 22900 |
合 计 | 167700 | 8741 | 115162 | 43797 | 98662 |
注:鹤山市原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的17200亩批而未用地是在数据修改过程中、时间比较紧时上报的,后经作业队伍核查并从数据库中统计时,发现该数据不准确,应为26325(=2070+20830+3425)亩,即增加了9125亩已建建设用地面积。
五、城镇权属调查已完成70%;
六、成果应用: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目前已应用于我局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三旧”改造、产能核算等工作。待成果经过验收后,将应用于建设用地报批、卫片执法、闲置土地处置、耕地开发、农村集体用地发证及各项数据统计工作;城镇土地调查成果应用于土地登记发证、城镇土地规划、各类土地统计等土地管理工作。
地 籍 科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