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江自然资(登记)公字〔2025〕第31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利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江府集用字(1990)第024086、406667号,粤房证字第2361743号
陈联旺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40703015003JC00231F00010001
江门市蓬江区侧贤里21号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