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江自然资(登记)公字[2025]第908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江府国用(1994)第040246200336号
廖粒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江门市蓬江区东观里内四巷3号
2
粤房字第0013866号,
房屋所有权
联系地址:江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堤西路88号行政中心四楼)
联系人:高小姐、电话3871231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