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江自然资(登记)公字〔2025〕第1034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利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2021)江门市不动产权第0065055号 | 江门市蓬江区白沙街白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440703012004JA00007 W00000000 | 江门市蓬江区白沙街道办事处永盛社区地段 | |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