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江自然资(登记)公字〔2026〕第35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利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3)江门市不动产权第0064539号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中心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440703001013JA00111
W00000000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中心村地段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