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_吴服转_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_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连海苑4幢902室_的_粤(2018)江门市不动产权第1043997号_ _不动产权证书_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_不动产权证书_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服转
2021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