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 遗失(灭失)声明
陈德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会城南安新村14座108的粤房地证字第C178153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德强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