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张荣景将坐落于双水镇东凌管理区文先村的土地证:新府集建字(1990)第091500316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荣炯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