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声明
_陈长盛_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_江门市白石洋边里66号之一_的_江集用(2001)第200305号_ _集体土地使用证_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_集体土地使用证_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美儿、陈美琪(继承人)
2022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