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容嘉杰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七堡社区兴堡北路七巷2号201的 粤(2024)江门市不动产权第2036248 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容嘉杰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