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怡福房地产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耙冲恒美里、恒美里东地段的江府国用(1995)字第042935、100062号_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东怡福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人:张发枝)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