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华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蓬江区华园南19号202室的_粤房地证字第1037359号, 江国用(2001)第105678号 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永强,林永龙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