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蔚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蓬江区五邑碧桂园漫绿苑1号DX258车位的江国用(2015)第10834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蔚平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