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钟听听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新会区大泽碧桂园林湖一街36号的 新国用(2016)第0113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钟听听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