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遗失(灭失)声明
江门市新会区振兴房地产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五谷里20座707单元的(新会)1002998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昆蔼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