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遗失(灭失)声明
林进让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北洋区仓边村的粤房证字第180137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伟成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