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嘉玲、陈梓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江海区新源路33号嘉御花园3栋1501室的粤(2022)江门市不动产权第1021333号、粤(2022)江门市不动产权第1021332号_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嘉玲、陈梓华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