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江海区外海奕聪路39号新旅学仕府3栋1902室的粤(2022)江门市不动产证明第1015693号_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林小芬代)
2025年4月11日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江海区外海奕聪路39号新旅学仕府3栋1902室的粤(2022)江门市不动产证明第1015693号_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林小芬代)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