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淑贞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蓬江区东观里内五巷6号302室的粤房地证字第0999010号_房地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温淑贞(麦永青代)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