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证遗失(灭失)声明
江门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蓬江区金汇豪庭1号X178车位的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0110021501号房屋所有权证和江国用(2010)第115425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门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
江门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蓬江区金汇豪庭1号X178车位的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0110021501号房屋所有权证和江国用(2010)第115425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门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