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遗失(灭失)声明
邓国成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新会区双水岭头区恩堂里的新府集建字(1994)第09040147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国成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