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振明、余玉连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57号之三207室的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0115140830号、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0115140831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振明、余玉连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