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仲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江海区礼乐镇新民村六冲里203号的江集用(2001)第300485号_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仲兰
2025年4月25日